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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赋能生态文明建设

  贵溪市作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县之一,以林长制为牵引,紧扣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目标,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该市率先建立与检察院、公安局的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五图合一”及双圳林场收储工作均得到省林业局高度肯定,经验获全省推广。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制定《贵溪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行动计划》,选取“三乡三场”作为先行试点,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凝聚改革合力,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调研工作实现乡镇林(垦)场全覆盖。

  全面摸底,夯实“三权分置”基础。贵溪市全面调研摸清林地相关情况,积极推进“五图合一”协调整合工作,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推进林地边界调整,为“三权分置”提供坚实基础。

  聚焦遗留问题,规范林权登记。成立由林业、自然资源、司法等部门组成的争议协调小组,梳理解决权属争议问题。

  组建收储平台,助力规模经营。出台《贵溪市推进林权收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成立贵溪市林权收储中心。目前完成林权收储面积超29.6万亩。上半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5.05亿元。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服务效能。贵溪市新增设林业工作服务站,优化布局8个站点建设。整合林长制办公室、野生动物救护站、资源监测和保护站、自然资源所为一体,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国家一级标准化工作站建设,构建“五统一、五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基层林业服务家门口“一站式”快速办结。今年8月5日,贵溪市颁发了全市首张集体人工商品林(30立方米以下)承诺制采伐证,目前已颁发11张。

  贵溪市立足本地特色,打造50公里林业产业示范带,通过建成苗木基地、“以竹代塑”产业、杉木丰产林基地等,实现沿线林农持续增收;依托贵溪国家森林公园和青茅境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成贵溪市自然科普博物馆,打造学生“第二课堂”,持续推动生态价值创新转化。

  通过林长制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双重推进,贵溪市林业治理展现出新活力,实现了生态、经济、法治的三位一体发展。(王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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