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刘美春
初春的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夏潭村,阳光洒在青山绿水间,一片生机勃勃景象。夏潭村村委会办公室里,村党支部书记谢瑞山正与企业经营者廖彩平热烈讨论着。“这块地是你们建设矿泉水加工厂的,旁边的集体土地,我们可以配套建设纸箱厂和仓储、物流中心。”谢瑞山指着规划图说道。
2024年11月,廖彩平和合伙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以420.1万元的价格,拍下了夏潭村一宗34.8亩的工业用地与矿泉水采矿权的组合包,成为全国首例“国有矿采矿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组合供应的受益者。廖彩平说:“这块地是净矿出让,为我们企业节省了办理土地手续的时间成本和降低了矿地纠纷的风险。”
“仅村集体经济收益就增加了220多万元,过去守着土地却用不起来,现在土地‘活’了,村集体经济壮大了,村民的腰包也跟着鼓起来了。”谢瑞山感慨道。夏潭村计划用这笔收入发展乡村旅游和矿泉水上下游配套建设,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致富。
过去,由于土地制度限制、农村土地价值低等原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长期处于“沉睡”状态,自由流通受阻。如何破局?
2023年3月,赣县区入选第二批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名单。该区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同价同权、流转顺畅、价值叠加、收益共享”的“农地入市”新路径,唤醒“沉睡”资产。
为确保“农地入市”规范有序,赣县区从摸清资源底数、健全政策制度、建立监管机制入手,把牢关口、规范程序,理清“农地入市”前置条件。“我们制定了入市管理办法、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明确操作流程‘一张清单’,并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打破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限制。”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局长魏大武介绍,目前全区已完成11个拟入市地块的村庄规划编制,摸排3年内条件成熟可入市地块21宗,面积约388亩。
为了让“农地入市”收益共享,实现普惠利民,助推乡村振兴,赣县区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调节机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管理办法,规范收益使用方向,同时探索收益补贴公益事业机制,确保农民能更好地分享土地发展权。
创新探索“国有矿+集体土地”组合供应模式;拓宽金融服务“农地入市”渠道,破解企业资金周转等难题;推行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容缺+承诺制”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通过改革赋能,这些土地在市场交易中与国有土地享有同等权利,真正实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可以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其他建设用地一样正常贷款、抵押、建设等。目前,赣县区已完成3宗“农地入市”,其中工业用地2宗、商业用地1宗,通过项目落地,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约95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0个。
“实践表明,破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利益共享’,通过规划整合、流程简化、收益分配机制设计,推动土地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魏大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