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周有智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任命詹兆园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3.任命吴玉萍(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4.任命占子明(女)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5.任命郑怡(女)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6.任命章鹏在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7.免去李红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8.免去吴玉萍(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9.免去胡燕(女)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