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如何在数智时代构建科学、系统、完备的国家治理框架,引导生成式人工智能稳健前行,确保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我们必须深入回答好的时代课题。当前,人类社会也正在由以计算机、通信、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支撑的信息社会,迈向以人工智能为关键支撑的智能社会,信息流通更为高效,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面对个体之间在数字接入、数字使用与数字能力转化等方面存在的显著差距,要使现代化建设成果为更多人共享,必须通过积极有效的治理手段,构建一个包容、公平、向善的数智社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包容普惠民生格局。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包容普惠的政策引导,弥合数字鸿沟,确保数字红利为人民群众共享。一是提升数字基础设施的普及性与包容性。重点投资建设公共数字基础设施,确保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个体都能接入和使用数智技术,在数智时代享有平等的机会与权利。这要求持续提升网络基础设施的普及性与质量,大力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和优化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帮助老年人等群体跨越数字鸿沟。二是完善数字技能教育与培训体系。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支持体系,将数字素养教育深度融入国民教育各阶段,并针对老年人、低技能劳动者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持续性的定向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全民、贯穿终身的数字能力培训制度,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支持、社会组织协作的良性循环机制,提升全民数字参与能力与就业能力,满足其自身发展需求。三是构建适应数智时代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持机制。面对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需要通过制度设计与政策干预,促进劳动力结构转型。要积极探索适应平台零工经济、灵活就业的新型社会保障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同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确保技术发展与社会稳定相协调。
健全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善治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相关网络空间法律规范体系,但相较于数智技术的更新迭代,算法领域的制度规范仍显滞后。一要加大对数字劳动者工作条件与薪酬待遇保障力度,提升其与平台及数字企业的协商能力。优化数字经济分配体系,构建更加公平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本身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通过稳步提高各项保险待遇水平,能让参保群众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二要建立系统的算法规制与评估体系。推进算法的伦理与法律审查,提升算法透明度和可监督性,并针对算法黑箱、算法歧视及算法违法行为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引导平台企业通过设立算法公示专区、举办算法恳谈会等方式推进算法公开常态化,让各方利益主体都能参与对话,寻求多方利益最优解。
推动多元主体共治,构建开放参与治理格局。算法治理既需要政府的科学监管与政策引导,也离不开企业平台、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以算法向上向善为价值导向,确保算法应用的各个环节满足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主可控、责任落实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框架。行政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应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算法决策机制,确保算法的设计与应用不偏离公共价值。同时,加强对数字平台的审查与监督,企业与平台应基于道德自律和行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履行公共责任和算法治理义务,树立数智向善的价值导向。鼓励企业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提供数字教育和支持,优化产品设计以满足群众需求。平台应增强算法的透明度、可解释性与问责机制,确保算法合规运行,更好保障劳动者权益。公众也应积极参与数智社会的共建和发展,通过掌握和运用数智技术,更主动、深入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拥抱技术变革。要将技术发展成果与人民福祉紧密结合,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广泛、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 周春晔
(作者系上饶师范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