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呀,成功退款了21万元!”拿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后,市民江先生通过网络直播购买珠宝玉石引发的消费纠纷就此消解,该案成为依法规制珠宝玉石直播“云赌石”乱象、保障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的又一典型案例。
2024年4月,某直播间主播以“猜数字0至100”方式营销,江先生分批购买19块已开窗翡翠原石,总价213010元。下单后,随即收到店家发送的《制作证书风险告知书》,要求其确认“开证即二次加工,不退不换”。得到确认后,该店实施扩窗、抛光等加工。然而,在商家发货前,江先生查询到该店涉多起诉讼,当即申请“七天无理由”退单退款。商家却拒绝这一申请,并火速发货。江某某拒收包裹,双方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商家返还货款21万余元。商家不服,提起上诉。
抚州中院二审审理认为,商家引导消费者对原石进行切割、扩窗等破坏性加工,违反当地珠宝玉石直播行业整治通告的明确禁令;其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退货权利,依法无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先生在收货后七日内拒收货物,符合法定条件。二审维持原判。
“部分经营者以‘免费开证’等为幌子,实质诱导消费者接受破坏性加工并借此规避法定退货义务,法院精准识别其行为本质,坚决否定‘以加工之名行拒退之实’”,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抚州中院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保障,推动辖区法院组建消费纠纷速裁团队与专业合议庭,推行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统一裁判尺度。近三年,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保持高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结案率达96.89%。(李偲越 蔡寒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