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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渡船上的庭审

  “现在开庭!”

  6月4日14时30分,在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官洲渡口,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在长江渡船上进行的庭审开始。我省唯一的涉长江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法庭——瑞昌市人民法院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以“巡回审判+线上直播”形式,将司法触角延伸至长江禁渔一线。

  公诉机关指控,1月3日,被告人李某在长江濂溪区官洲禁渔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草鱼、鲤鱼共35.5公斤,对长江水生物资源和流域生态造成破坏。经合议庭评议,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李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在庭审现场,法官结合案情开展现场普法,详细讲解使用禁用渔具的生态危害性,30余名沿江常住村民受邀旁听庭审,直观感受非法捕捞所造成的生态危害和对应的法律代价。

  葛 璐 本报全媒体记者 曹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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