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修县——

公开审理 职工代表旁听受贿案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企业职工廉洁自律意识,6月20日上午,永修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某、张某某、付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并邀请30余名企业职工代表旁听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付某某三人,利用担任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硅橡胶部客户经理等职务的便利,共同或者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获利共计60余万元。

  当日,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流程规范有序。公诉机关围绕案件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付某某及其辩护人依次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且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案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起到了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严厉打击侵企违法犯罪,主动担当作为,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永修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袁 琼)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
   第04版:专题
   第05版:专题
   第06版:赣江新闻
   第07版:专题
   第08版:映像
   第09版:民生
   第10版:法治
   第11版:教育
   第12版:三农
   第13版:天下
   第14版:政文
   第15版:综合
   第16版:资讯
温情帮教 力促新生
传承优良家风 建设清廉队风
全员轮训“赋能” 行政执法“增效”
公开审理 职工代表旁听受贿案
释法明理 树立正确婚恋观
“居民之家”提档升级 赋能基层治理
图片新闻
“不起诉+志愿者”机制助力轻罪治理
“幸福圆桌会”解小区停车难题
人民调解 主动创稳促和谐
提升“九小”场所综合治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