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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 黄德锋

  政绩观反映了党员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对政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政绩观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这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又是中国共产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的重要体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党员干部首先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大力加强党性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存在政绩观偏差的问题,实质上都是党性不纯、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的体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发挥教育培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观偏差的问题,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的思想堤坝。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提升党性修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使一切工作都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

  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不仅事关事业兴旺发达,也事关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决不能牺牲群众利益为个人升迁“作秀”“造势”。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实干之风,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让党员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抓工作、见实效,决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党员干部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选人用人是风向标,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导向、发展导向。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要健全完善精准有效的知事识人体系,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细化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把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加强识别研判,重视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风险处置等一线了解干部,结合日常表现、突发事件表现和一贯表现比选择优,形成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鲜明导向。要推进党员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要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干部干事创业中的无意过失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为干出实绩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

  发挥好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和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完善差异化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坚持显绩、潜绩一起考,通过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引导各地各部门多做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和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杜绝盲目铺摊子、低水平无序竞争等问题。要增强考核的精准性,对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开展差别化考核,客观判断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外在条件、显性业绩与潜在业绩。坚持全方位了解、近距离观察,坚持定性与定量、考人与考事结合,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生领域,把干部政绩考准考实。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表彰奖励、选拔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严格依规依纪处理。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负责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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