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余市渝水区大力推动湿地建设和保护,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赋能绿美渝水高质量发展。
推进示范点建设。渝水区连续三年争取珠珊镇沙头村、罗坊镇东边村等3处小微湿地保护与利用示范点建设,通过挖掘湿地生态文化和当地红色文化资源,建成了集湿地保护、生态修复、文化展示、科普宣教、湿地休闲观光和利用示范为一体的小微湿地。同时,实施生态种植、生态放养,恢复湿地良好的水环境,新增湿地面积96.88亩。
摸清湿地后备资源。渝水区现有湿地保有量面积13万亩,调查后可使用后备资源219宗、面积约400.44亩,意向后备资源195宗、面积5462亩,为实施湿地保护、监管、有偿使用、开发利用等提供了可靠依据。
推动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胆创新,着力在构建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工作机制、修复机制、定价机制、运营机制等体系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实践。今年以来,新余市高铁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生态综合治理及虎城大道2宗项目征占用湿地需开展占补平衡工作,与水北镇昌下村委签订湿地调入补偿协议书,支付补偿金8万元,投入补充湿地修复费用20.95万元。通过湿地市场化机制,湿地修复主体可以通过出售补充湿地指标获得经济补偿,不仅为湿地修复提供了资金来源,也为湿地保护提供了支撑。(黄雨欣 简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