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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行为

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开展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舒海军)4月9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江西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近期印发,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此次行动持续至今年11月底。

  据悉,此次行动将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有多起线索指向、既往接受过行政处罚、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作为重点对象,重点关注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超低价销售高值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跨境进口非法药品等情形,坚决防止已召回药品、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以及禁止销售的药品继续流通。对跨区域重大违法线索将严格排查上下游产品流向,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线索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此外,还将坚持重拳出击、严惩重处,推动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规定,加强涉嫌犯罪案件证据移送工作,强化与医保、公安等部门协作以及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贯通,夯实上下协同联动和跨部门查办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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