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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电梯总量超7.9万台

《南昌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6月起施行

  本报南昌讯 (全媒体记者林雍)5月14日,记者从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明晰电梯安全相关各方责任,提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南昌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南昌电梯保有量高速增长。截至4月底,该市电梯总量超7.9万台,其中15年以上老旧电梯7112台,近5年平均增长率超11%。

  《条例》共8章47条,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宣传教育等内容。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条例。为从源头上保障电梯安全,《条例》对电梯选型配置、制造、安装、电梯制造单位职责、电梯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等内容作了具体规范。

  对于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的来源,《条例》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落实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经业主大会决定,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可以优先用于支付电梯改造、修理、更新相关费用。电梯保修期满后需要改造、修理、更新,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紧急情况电梯需要立即修理的,《条例》规定可以依法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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