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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文学需要自然道德

  2015年以来,我去了非常多的地方,深入鄱阳湖、五府山、大茅山,分析过数百个生态样本。

  在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的时代,也见过不少破坏生态的行为。为什么?因为人类中心主义占据了部分人的大脑。“以我为中心”“以实用为中心”,这个观点,代表了一部分人。这部分人,很难扼守生态底线。

  人与自然共存、共生、共荣。人类需要自然道德。自然道德和社会道德同等重要。

  何谓自然道德?它区别于社会道德,它是人(社会)与自然相处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和谐、平等、尊重的关系。人(社会)的行动、行为服从于自然性,相处的方式必须和谐、平等,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个体,尊重并维护自然界的天然美学,不杀戮、不豢养、不掠夺、不破坏、不污染、不干扰。

  自然文学的写作,自始至终,都需要贯穿自然道德。文学即人学。脱离了人,文学也非文学,仅仅是文字的累积。自然文学也不例外。写景写物,写草木虫鱼,写飞鸟走兽,写气象写枯荣,核心还是写人的态度、心境、生命观、世界观。物象皆外象,外象写出心象,才是文学。自然道德是夯在自然文学底层的基石,从而表现出自然精神。自然精神是人文主义的本源之一,也是文明的本源之一。只有把树当作生命敬畏,把蝼蚁当作生命敬畏,才会把人当作生命敬畏。蕴藏自然道德的自然文学,熠熠生辉。

  □ 傅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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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态写作:与自然对坐 侧耳倾听
自然文学需要自然道德
做一名有体温的“翻译者”
生态散文应扎根于生活土壤中
去表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
记录万物痕迹是写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