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妩媚的青山,浩渺的鄱阳,不仅属于江西人民,也属于全国人民。”近年来,鄱阳湖畔,一场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创新实践正深入推进。鄱阳县人民法院创新打造“‘湿’画鄱阳·法护安澜”环资审判品牌,通过“队伍共育、平台共建、机制共商、同题共答”的机制,为鄱阳湖生态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专业赋能
锻造环资审判尖刀队
面对复杂的生态环境案件,鄱阳县人民法院率先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组建专业化合议庭和审判团队。2025年受理环资案件70件,审结65件,高效审结全市首例环资行政公益诉讼案,“三合一”审判实质化运行机制入选全市可争创中央单位典型案例改革项目。
“党小组+办案组”模式成为红色引擎。法院按生态功能区划分森林资源、水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党小组,在重大案件中成立临时办案组,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法庭党支部获评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环资审判党建案例入选全省典型。
专业人才储备同步扩容。该法院建立包含环保专家、志愿者在内的环资案件人民陪审员库,特邀鄱阳湖江豚保护协会成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全面落实公益诉讼“七人合议庭”制度,凝聚群防群治合力。
流域共治
织密生态保护协作网
鄱阳湖的生态治理需打破地域壁垒。该法院以“院庭长+河湖长”协作机制为依托,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建执法司法衔接平台,设立全省首个“法航共建”水上联络站,为湖区船舶污染防治提供一站式服务。
跨域协作织密保护网络。该法院与婺源县人民法院签署《饶河源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意见》,推动“首尾联动”护水模式写入市级工作报告;牵头环鄱阳湖14家基层法院成立“3+14”司法蓝盾共治中心,实现“一案受理,全域协作”;联合武汉海事法院设立长江生态修复鄱阳湖基地,共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生态修复基地遍地开花。饶河流域增殖放流基地、鄱阳湖湿地修复基地等五大基地串联起“五位一体”保护模式,融合巡回审判、环保研学等功能,吸引社会力量深度参与。
机制创新
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
“修复优先”理念贯穿审判全程。针对江豚、候鸟保护,该法院发出全省首份长江江豚司法保护令,明确核心区禁捕禁航;围绕文物保护,首创文物司法保护令,将司法防线延伸至古文物领域。
修复方式持续升级。在传统“补植复绿”基础上,鄱阳县人民法院首创“碳汇认购+补植复绿”双重机制。被告人余某滥伐林木案中,自愿认购200吨碳汇指标,形成“惩戒+修复+教育”闭环,成为生态司法金名片。
监管链条全程覆盖。该法院发放首份《生态修复主动履行证明书》,对积极履责者给予信用激励;创新巡湖守护令、巡河守护令,确保劳务代偿落到实处。
品牌跃升
唱响生态司法好声音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毛某彩等1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篇论文获省级法学研究一等奖。无人机“坠箭”狩猎案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彰显裁判规则引领作用。
巡回审判变身移动课堂。“五巡五进”模式深入湖区景区,朱某水非法狩猎案通过抖音直播吸引42万网民围观,入选全省法院巡回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胡风云 朱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