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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法院

审结“入学”纠纷 整治中介乱象

  “说是花钱能上大学,就是骗人的!”近日,铜鼓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运作入学”为名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合同无效,中间人黄某返还大部分钱款。这是我省法院系统依法打击教育领域虚假承诺、整治非法中介乱象的又一典型案例。

  2023年,何某为让孩子进入心仪高校,找到自称有“门路”的黄某。黄某先后以保证就读“黄河某学院”“天津某学院”为由,收取何某“运作费”共计14.85万元。然而,何某之子最终未获得任何高校录取资格。在多次交涉无果后,何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相关费用。

  铜鼓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所承诺的“运作入学”行为,实质是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国家招生政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相关委托合同应属无效,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考虑到何某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法院最终判令黄某返还13万余元。

  “任何以破坏教育公平规则为代价的协议,均不受法律保护。”该院承办法官表示,个别个人或机构虚构所谓“内部渠道”牟利,扰乱了国家教育管理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平竞争,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司法判决不仅在于个案维权,更在于以案释法,引导公众自觉抵制“潜规则”。

  “高校招生有严格规范的录取程序和监督机制,不存在任何内部指标或特殊渠道。”铜鼓县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家长,面对各类“运作入学”承诺,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及时通过教育部门官方渠道核实信息,“要注意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曾 蒙 白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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