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窗见绿,行路有荫,出门进园。近年来,为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宜春市按照“园中建城、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原则,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城市绿化事业得到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宜春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面积4126.29公顷、公园绿地面积1209.44公顷,各类公园、游园74个,其中免费对外开放的公园、游园72个。
实施绿化成果保护。宜春市注重原有成果的保护,严禁擅自砍伐、移植园林树木。对因城市建设需要确需移植树木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园林事务中心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论证,作出是否准予的许可意见。今年以来,在宜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次古树名木及树龄大于50年后备资源的普查,逐一进行了登记、编号,建立了管理档案,悬挂了二维码牌,保护古树名木。
实施城市绿线管制。为了加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宜春市对《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类现状绿线应设立现状绿线永久公示牌和界桩,公布绿线边界、绿地面积、管理主体等内容。目前,在宜春中心城区袁山公园、花博园、禅博园等公园绿地设置了绿线公示牌和界桩。
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宜春市对侵占绿地、随意改变绿地用途和用地性质以及破坏城市绿化成果的行为,严格按规定给予处罚,近两年查处破坏绿地行为1起、擅自移植树木行为1起。开展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绿地审批的行政检查,共随机抽查审批事项6起,检查结果与审批许可内容一致。
实行精细化管理。宜春市中心城区的园林绿化管护除保留袁山公园、状元洲公园、湿地公园、高速公路互通游园、人民公园、上高广场、袁河两岸及明月路的绿化为市级管护外,其他公园、游园、广场和道路等绿化全部按行政区划界限下放,并全部实行了市场化管理。制定了《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考评细则》,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和管护质量。聚焦群众“露营、野餐、休闲”的新需求,在袁山公园、状元洲公园、宜阳森林公园等公园的草坪、林下空间,设置帐篷区、娱乐健身区、观赏区、休闲阅读区、儿童游乐区等供群众运动健身、休闲游憩,打造更加开放的绿色共享空间。
(卢建波 黄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