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数字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新基建项目明显增多,为规范建设管理,实现项目集约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宜春市公安局高起点、严标准、全周期开展建设采购项目的审计监督,收效明显。
该局出台相关制度,细化了建设采购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强化对信息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各领域项目的审计监督,将软件系统、运维服务等服务类项目纳入审计范围。
同时,该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跟踪审计机制,从项目立项开始到项目终结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审计,紧盯项目实施各项流程控制,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监督;创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督察、法制、财务等多部门贯通协同,建立项目建设管理沟通会商、研究论证、结果运用、问责追究等机制,形成建设采购项目监督合力。
近三年,该局完成信息化项目、基建维修及采购项目审计306项,审减节约资金3868.3万元,121条审计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促进规范项目管理,防范违规风险。(陈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