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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照纪律这面“镜子”

  “观于明镜,则疵瑕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经常对照镜子检查自己,就会及时克服缺点;能听取直率的批评,就可以及时改正错误。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守纪律讲规矩是一种约束和准则,也是一种责任和境界,更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要照好纪律镜子,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对标对表党纪及时纠正逾规越矩的问题,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外化为言行准则。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不能以党纪为镜,有的把纪律条文束之高阁,对其中内容或知之不深、或理解不透;有的临时抱佛脚,到了用时才查阅;有的价值取向扭曲、担当精神缺乏,甚至淡忘了党员身份,把党的纪律抛到了脑后,丧失底线,走上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不归路……无数案例警示我们,目无党纪、漠视规矩,早晚会出事。党员干部只有常照纪律这面镜子,自觉用党纪强固初心、锤炼党性,才能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纪律为镜,要明其意。学好党纪党规,养成纪律自觉,党员干部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才有保障。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同时,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有力举措,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领悟好、做到位,坚持以党性立身,切实强化纪律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以纪律为镜,要直面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习惯,并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职务的提升而提高,必须时时处处以党纪为镜、反观自己,直面检视查找存在问题,着力解决纪律观念弱化、规矩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等问题,深入思考自己哪些没做到、应该如何提高、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坚决摒弃学而不思、学而不深、学而不信的问题,努力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查找问题、改正不足、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过程。

  以纪律为镜,要笃其行。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执行好党纪党规,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当好严守党纪的表率。要善于从政治上思考、认识、判断事物,自觉把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作为最重要的标准,既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又同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作坚决斗争。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严”字上铆足力气,视事业重如山,对名利淡如水,严防在廉洁问题上越雷池一步。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再压实,全力以赴把党章党规的贯彻执行落细落实,盯住、看住、管住所属党员,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警示和纠正,绝不能做“老好人”“隐形人”“局外人”。

  以纪为镜,方知不足。学习教育贵在抓落实、求深入、抓到底、重实效,要防止“低级红”“高级黑”,严纠半空虚化、跟风摆好等不良风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做、带头严、管全局,做到去虚存真、久久为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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