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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

交叉执行 公正文明破解执行难案

  近日,兴国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被执行人住所地、主要财产所在地执行资源优势,发挥集体智慧,巧用执行措施,破解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执行难题,柔性执结一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交叉执行案件,赢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赞许。这也是全省今年第一批指定交叉执行案件中首个执行完毕的案件。

  1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将永丰县人民法院2021年判决并执行的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指定由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这是一个典型的执行难案。

  为此,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迎难而上,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进行线上、线下统查,依法扣划了其银行存款8500元。面对被执行人陈某提出其可供执行的主要财产是其唯一住房的情况,执行干警发挥执行资源优势,组织人员多次早晚蹲守,拘传其到案接受财产调查,到其玻璃加工厂实地了解经营状况,前往其户籍所在地走访,摸排与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情况,从中发现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在老家另有住房。

  在全面掌握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家属的相关信息后,执行干警随即启动对其住房的评估处置程序,并多次约谈,释法明理,告知处置其名下住房的合法性,明确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房产被拍卖等。迫于司法拘留、房产被处置等全方位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陈某渐渐地由开始的拒不履行、“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请求执行干警做申请人宋某的工作,争取执行和解处理本案。

  同时,执行干警邀请申请人宋某一同前往被执行人陈某的经营场所、住处现场调查,全过程见证执行,及时通报执行进程,释明正在处置的房产已设定抵押,剩余价值不高,且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家属均居住此房屋内,后续腾房交付困难较大,分析强制拍卖房屋的利弊。申请人宋某面对本案的客观情况,表示对法院所做工作予以认可,希望法院组织双方协商处理本案。执行干警敏锐地把握本案执行时机,连续组织双方对还款金额、时限进行协商,力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陈某一次性再偿还12万元。

  5月10日,被执行人陈某依约付清案款,该案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干警公正、善意、文明执行均给予点赞。

  (黄德清 刘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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