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殷琪惠)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修订《江西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和规范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由于原暂行办法存在对第三方机构的考核方式不尽合理、执业监管的方法和手段有待完善等问题,我省对其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完善了机构入驻条件,增加第三方机构提交企业信用状况及投标资格证明材料的要求;优化了机构考核方式和内容,关口前移,将执业质量事后考核改为事中考核,年度考核调整为日常考核,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财政投资评审动态考核机制,有利于考核结果的及时运用;强化监督管理举措,细化评审时效要求和落实保密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修订后,将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的管理流程和秩序,有效提升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