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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人民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腐败问题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其危害是全方位、系统性、深层次的。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人民性的具体体现。要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人民的心守住、把人民的利守牢、把人民的情守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的真心拥护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反腐败斗争通过打击腐败分子,清除害群之马、规范权力运行、修复政治生态,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清廉政治的期待,因而凝聚民心,增强了群众对党的信赖。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反对一切腐败现象。改革开放以来,从“标本兼治”到“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始终将赢得民心作为反腐败的标尺,以“打虎”“拍蝇”“猎狐”为抓手,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果。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坚决澄清各种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必须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不断塑造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必须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以正风肃纪反腐顺民意、聚民心。

  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必须围绕保障人民利益展开,将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成效的重要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坚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向腐败顽疾亮剑、向侵蚀党性的毒瘤开刀。比如,聚焦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严查“微腐败”,确保公共资源真正用于民生。新征程上,必须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力惩治“蝇贪蚁腐”。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划清公私界限,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克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远离“高压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在反腐败工作中,通过坚持公开透明、积极回应关切、持续严惩腐败,传递出“零容忍”态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了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了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新征程上,必须深化党内法规建设,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持续纠治“四风”,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加力度、清风正气在身边。必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必须在工作中增进群众感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龚齐珍 钟莉君

  (作者分别系中共南昌市委党校教授、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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