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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如何实现“投资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强调物的积累与人的发展相互赋能,让国内大循环更具内生动力,让经济更有活力。普惠金融,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老年人是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投资于人”是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核心要义。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要求普惠金融在聚焦于“物”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人”的投资,即通过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个体的创造力,提升人的能力,保障人的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的内生动力。“十五五”时期,推动普惠金融实现从“服务普惠”到“人的赋能”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深刻认识“投资于人”是普惠金融提质增效的必然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普惠金融既投“物”也投“人”,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

  其一,这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提升低收入群体的发展能力。普惠金融通过支持教育、技能培训、创新创业等,能够有效增强低收入群体的增收能力,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从而夯实共同富裕的微观基础。

  其二,这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式。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是培养高素质的人。普惠金融覆盖的职业培训、终身教育、科创孵化器等都将促进人力资本的增长和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新型劳动者。

  其三,这是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的战略举措。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愈发倚重人力资源质量的提高。普惠金融加强对健康养老、银发经济、家庭理财规划、女性职业发展等领域的支持,有助于缓解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压力,充分培育和挖掘“人才红利”。

  其四,这是践行金融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金融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普惠金融立足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关注全生命周期的教育、就业、住房等金融需求,是金融回归本源、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生动实践。

  普惠金融“投资于人”的关键着力点

  推动普惠金融实现“投资于人”,需要精准把握人在不同阶段、不同层面的核心需求,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引导和“精准滴灌”。

  一是育人投资。这是资金投入的核心。注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积极开发“职教贷”“技能成长分期”等普惠性产品,满足个人与家庭的教育投资资金需求。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用工企业以培训结果、就业成果为考量,设计弹性化的信贷产品。关注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在城市扎根、职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金融需求,以过渡性、搭桥型的金融资助方式,帮他们“垫好脚尖”。

  二是投融资于群众创富。激活全民创新创业基因。完善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家、初创科技企业主的普惠性信贷体系,降低融资壁垒。发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融资等多元化融资路径,满足创业者从起步到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更精准地测算创业人信用与发展前景,而不是单纯依据抵押物和财务报表作决策。

  三是投资于人的健康与福祉。将普惠金融与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紧密结合。鼓励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相结合的普惠金融产品,减轻大额医疗支出对家庭的冲击。支持养老产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银发经济相关小微主体发展,探索“养老储蓄”等模式的普惠化创新。关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居民获取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的金融支持。

  四是投资于人的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困难群体应对突发风险的能力是保障其发展不致中断的关键。发展普惠性质的农业保险、人身意外险、财产保险等,防止因灾、因病、因意外返贫,推广“防返贫”保险等创新产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提升居民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帮助其合理运用金融工具管理生命周期风险。

  完善体制机制 保障“投资于人”

  实现普惠金融从理念到实践的深刻转变,需要多方协同、系统推进,构建有利于“投资于人”的生态环境。

  一要强化政策引导与监管协同。加强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政策与普惠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运用再贷款、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税收优惠等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投资于人”的关键领域。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

  二要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鼓励金融机构将“投资于人”纳入长期发展战略,优化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加大服务人的发展相关业务的权重。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客户“画像”精准度,优化风险管理模型,降低服务成本,实现商业可持续。推动大型银行发挥头雁作用,与中小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保险公司等深化合作,形成服务合力。

  三要深化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特别是整合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市场监管、司法等涉企涉民信息,为“投资于人”提供更全面的信用支撑。规范发展征信市场,探索将绿色行为、志愿服务、技能认证等“软信息”转化为信用资产,丰富信用评价维度。

  四要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持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国民金融素养。弘扬诚信文化,夯实社会信用基石,为普惠金融“投资于人”创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十五五”时期,普惠金融只有牢牢把握“投资于人”这一核心,才能真正发挥其赋能个体、激活社会、服务全局的重要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坚实的金融力量。

  □ 吕从钢 张旭婷 季俊杰

  【作者单位:江西旅游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本文系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课题“民营企业供应链金融融资渠道拓展与风险控制研究”(HX202569)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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