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退了,我也心安了。”近日,都昌县居民曹保生将1万余元医保报销款全额退还县医保局,他说,“不该医保出的钱,我一分也不能拿。”
去年2月,曹保生在都昌县周溪镇新建村帮工建房时,意外摔倒致腰部受伤,住院治疗费用共计1.5万余元,医保基金支付了1.1万余元。曹保生出院后,向律师咨询相关政策得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帮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应由接受劳务的第三方承担,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明确政策后,今年3月9日,曹保生联系县医保局,主动退还全部报销款。
“医保基金关乎千家万户,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对此,该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曹保生主动退款,退的是金钱,立的是诚信。基金安全无小事,合规使用靠大家,曹保生用朴实行动,守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底线,也为全社会树立了守法诚信的榜样。
熊吉红 本报全媒体记者 洪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