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余县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推行“莲心和庭”“四个一”工作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地理学文化融入家事案件审理全流程,着力整治高价彩礼、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倡导婚事简办、彩礼适度、重情轻利的文明婚嫁新风尚。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蔡某与被告张某婚后因长期聚少离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蔡某遂向法院诉请判决离婚。经审理,法庭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综合考量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状况及当地婚嫁习俗,判令张某酌情返还部分费用。一审判决作出后,蔡某因对结婚产生的部分费用存有异议,情绪较为激动,拟提起上诉。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当即启动“莲心和庭”“四个一”工作法,联动卫健委、妇联等职能部门,邀请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以一杯清茶叙乡情,舒缓当事人对立情绪,引导理性表达诉求;以一堂理学明事理,细致解读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与判决法理依据,深入阐释同类案件裁判尺度及裁判规则;以一份家训唤亲情,深挖本地“周氏家训”中“诚、和、廉、孝”的文化精髓,传承优良家风,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婚恋观,摒弃功利化、物质化的择偶婚嫁观念;以一纸和约止纷争,坚持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最终原告当场表示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返还义务,这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该案是新城人民法庭优化家事审判工作模式,依托“莲心和庭”特色品牌引领婚嫁新风尚,助力乡风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大余县人民法院将始终以公正裁判树立社会规则、引领行为导向,用温情调解化解家事纷争,既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更通过典型个案的示范作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文明和谐、乡风淳朴的美丽乡村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尧 蕾 孔 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