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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古老乡约“牵手”当代基层治理

  清道光四年(公元1824年)五月初一,为规范茶叶交易秩序,婺源县清华镇洪村洪氏置办了校秤所用的“钉公秤两把、硬钉贰拾两”,制定了《公议茶规》,并“演戏勒石”。碑文内容涉及公平买卖、卖方不得与茶客私自交易、买方不得中途毁约、称茶要明除净退等,并作出“背卖者,查出罚通宵戏一台,银五两入祠”的约定。同样在婺源,流传着“杀猪封山”的习俗,对违约上山盗伐林木者,村民按照事先约定没收其一头猪供全村分食。一通石碑、一台公戏、一头封山猪,看似朴素的“土办法”,蕴含着古老的治理智慧。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深刻指出:“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传统乡规民约作为以道德教化、行为约束为核心的成文规范,凝结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公共伦理、组织经验和治理智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最具活力的治理载体之一。当前,一些乡村虽有村规民约,却形同虚设;有的社区倡导文明新风,但陈规陋习仍难根除。如何让治理规则落地生根?如何激发群众自治内生动力?那些镌刻于石碑之上、流传于乡野之间的传统乡规民约,能为我们提供启示。

  传统乡规民约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善治密码”

  在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中,乡规民约是一种介于国法与家规之间、衔接官治与民治、融合德治与法治的非正式制度载体,承担起了维系基层社会秩序的关键功能。

  一是以德化民、涵养风俗的教化功能。中华民族历来主张“德主刑辅”“化民成俗”,强调治理的重心并不在于事后惩戒,而在于事前敦风化俗、淳朴人心,乡规民约正是这一治理理念的具体体现。王阳明任南赣巡抚时,流民四起、匪盗猖獗、动乱频仍,为“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他颁布推行《南赣乡约》,“以化代刑、以约止讼”,对当时南赣地区的社会风气和治安维护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明定规矩、约束行为的规范功能。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则,对乡民行为举止划定底线,以禁非为、以儆顽愚,是乡规民约的最基本功能之一,如浮梁县的“永远严禁”吸食贩卖鸦片碑、婺源县的“合村山场禁示碑”等“禁碑”,针对乡民生产生活中的种种“细故”,对“何者不可为”以及违反“禁约”有何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社会整合、凝聚认同的组织功能。一方面,“患难相恤”一直是乡规民约的核心理念,并将邻里相帮、宗族相助、扶危济困制度化、常态化,如《吕氏乡约》对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贫乏等七类“患难之事”分别提出相应的规约举措。另一方面,乡规民约的运行也是一个将乡民整合凝聚的过程,如乡约的设立运行通常依托一定的组织载体,即设立约正约副等职、推行保甲制度、组织定期集会、书写善恶簿、举行“鸣约”仪式等,这种组织化运行机制,把分散的乡民聚合为一个有规则、有秩序、有认同的治理共同体。

  传统乡规民约对当代基层治理具有重要价值

  传统乡规民约是“三治融合”的早期实践形态,是可资借鉴的源头活水,对当代基层治理具有重要的镜鉴价值。

  涵养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乡规民约以教人善俗、劝善戒恶为核心宗旨,通过风俗教化和道德规范引导乡民迁善远罪,逐渐达到“敦礼让之风,成淳厚之俗”的目标。这种“以化代刑”的治理智慧,至今仍是中国基层治理最具特色的文化基因之一。乡规民约中蕴含的兴教化以“引人向善”而非恃法令以“驱民为善”“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渺”等理念对当代社会治理仍具有重要价值。

  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传统乡规民约大多由士绅倡导兴立,发挥地方精英的引领作用,通过聚会公议、“唱戏鸣约”、勒石刻碑等仪式,增强民众的知晓度和认可度;通过呈请官府颁布禁令、对违规者“鸣官究办”等措施,赢得行政力量的背书支持。士绅引领、民众参与、官方背书的三方协同,有效避免了规而不执、执而无力的治理困境,为今天破解群众参与不足、规则空转等基层治理痛点提供了历史镜鉴。

  践行规则清晰、方式得当的治理路径。传统乡规民约因其贴近生活、规则具体、罚则可行而具有强大生命力。比如,王阳明及其弟子所倡乡约专注于具体的现实生活问题,如日常孝道、婚丧嫁娶、待人接物、化解纠纷等。乡民所立的“禁约”条款简明扼要、规则一目了然、罚则切实可行。比如,浮梁县的“永远严禁”吸食贩卖鸦片碑约定“故犯被捉之人当罚钱四千文归崇本堂收”,将道德约束与利益制衡相结合。婺源县“杀猪封山”的做法,实质是通过与全村共同利益挂钩,实现对规约践行的集体监督。这些治理方式对破解基层治理中的“软约束失灵”“硬规则难落地”等问题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推动传统乡规民约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江西是传统乡规民约的实践沃土,在漫长岁月中积淀了分布广泛、内容丰富、类型多样的传统乡规民约资源。让古老乡约浸润今日乡土,让传统智慧赋能现代治理,不仅是文化传承的需要,更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需要。

  深挖精神内核,让传统智慧“立得住”。加强乡规民约史料整理,组织力量对江西现存乡规民约文献、碑刻、家谱等开展系统调研、整理和汇编,建立“江西传统乡规民约资源库”,不断夯实研究基础。加强乡规民约的学理化阐释,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充分汲取劝善戒恶、互助共济、简讼息诉的智慧精髓,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让传统精华与当代价值相契合、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推动转化利用,让传统智慧“用得上”。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传统乡规民约的价值理念融入基层治理。聚焦移风易俗、环境管护、邻里调解、信用建设等重点领域,将乡规民约中的“孝亲”“和睦”“诚信”“互助”等德善元素嵌入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校训校规,将其倡导的价值理念融入精神文明建设,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熏陶。

  创新机制设计,让传统智慧“续得上”。将传统乡规民约的运行机制智慧与当代基层治理体制深度对接。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民议事会等功能,借鉴“公议公约”“勒石明示”“唱戏鸣约”等协商经验,激发群众内生参与动力,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村民自己制定、自发认可、自觉遵守的“硬约束”。借鉴“乡贤治理”参与经验,发挥新乡贤、回乡能人、退休干部的示范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当代村规民约的激励约束机制,针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细化具体约束条款。

  借力艺术表达,让传统智慧“传得开”。善用江西丰富的艺术资源,依托赣剧、采茶戏、傩舞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艺术形式,将传统乡规民约的精彩故事搬上舞台,进行具象化、艺术化表达。同时,借力短视频、微短剧、动漫等形式,把厚重的传统智慧转化为符合年轻一代审美的鲜活产品,加速“破圈”传播,让古老乡约浸润人心、正风厚俗。

  □ 秦 瑶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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