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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评比表彰活动“立规矩”

  近日,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公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明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边界、实施评比表彰项目的行为规范和禁止情形等。新规精准切中了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领域的沉疴积弊,为净化行业生态、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筑牢了制度防线。

  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只能设立一个评比表彰项目,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杜绝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新规一系列举措有利于整治评比表彰功利化、商业化的乱象,让荣誉褪去功利外衣,回归示范引领、正向激励的初衷,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张永文/图 黄仕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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