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千万不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我愿意和解并马上履行义务。”这是被执行人收到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讲的一番话。最终在该院法官的监督下,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27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真正把群众“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近年来,渝水区人民法院始终保持严惩拒执犯罪高压态势,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搭建“上下协调、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执行指挥体制,采取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开展“飞鹰行动”“余执亮剑”等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该院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手机彩铃等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畅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广受群众赞誉。2023年以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57人,限制高消费607人,执行到位金额1.4亿元,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感悟到法治力量。
风正扬帆远,气定威信来。“打击拒执不是最终目的,把群众胜诉权益变成‘真金白银’,才是我们执行的初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查人找物难、财产处置难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景柏表示。(袁腾蓉 李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