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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比电费高一截

运营商:服务费要覆盖运营成本

  “电费才0.62元/千瓦时,服务费竟然要0.98元/千瓦时,这也太不合理了。”南昌市民王先生向大江新闻《问政江西》栏目反映,他在东湖区苏圃路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时,发现服务费过高。

  反映

  充电服务费定价过高 不同小区存差异

  对此,记者联系反映人了解具体情况。

  记者:具体是怎么收费的?

  王先生:我用的“方诺云充”,电费为0.62元/千瓦时,服务费0.98元/千瓦时,比电费还高,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南昌市青山湖区的刘先生也反映,昌九小区“小U充电”电费0.62元/千瓦时,服务费1.2元/千瓦时,且高于附近金芯社区。

  记者查阅得知,《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当以充电电量计价。然而条例实施以来,充电服务费不降反升的投诉不时出现。

  调查

  实行市场调节价 建设成本差异致收费不同

  就相关问题,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了解情况。

  记者: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的定价依据是什么?为何不同小区的充电费有差异?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充电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上营坊社区工作人员:“方诺云充”运营商江西易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表示,根据条例,2026年3月1日起按充电电量计价,服务费用于覆盖设备投建、运维、保险、软件开发等成本。

  “小U充电”工作人员:充电服务费按小区实际投入成本定价:直装或有政府补贴的小区收费较低;昌九小区因含地面硬化、车棚搭建等额外投入,成本更高,服务费相应提高。根据回本周期时长测算,定价为1.2元/千瓦时,与之前的价格相差不大。为表诚意,我们已将原定的1.2元/千瓦时服务费降为1.18元/千瓦时。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付敏认为,充电桩作为民生设施,不能只追求盈利而忽视公益性。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收费监管,引导物业让利,降低场地成本;同时推动政策补贴落地,规范计费规则,平衡企业收益与市民负担,让充电服务更惠民。

  全媒体记者 万礼妍 曹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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