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领域发生的两件事引人深思。
厦门,一段10秒的视频被掐头去尾发布到网上,配文“女教师给校长打伞”,24小时内阅读量超2.3亿,网友纷纷痛批所谓的官僚作风。可真相并非如此:伞下的老者是年近七旬的退休返聘教师,女教师见他汗流浃背,出于尊重为其遮阳。
复旦大学副教授沈奕斐在直播中客观分析家长将“分享零食未获回馈、孩子拌嘴推搡”定性为校园霸凌并不妥当,反被家长举报,连续两个月撰写说明、配合调查,正常教学工作几乎停摆。校方最终查清:沈奕斐教授的点评专业客观,无任何处分。
两起事件均以官方出面辟谣、为当事人“撑腰”告终。然而,沈教授评论区留言道出的现实令人心惊:类似的遭遇,早非个例。
举报机制何以沦为“零成本泄愤工具”?监督渠道日益畅通,本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进步,但当“只要我不满意,就能举报;只要我举报,对方就得自查、认错、受折腾”成为默认逻辑,正当权利就变了味。
举报乱象频发,根本症结在于“有举报必有后果”的刚性倒查机制与诬告问责缺位的巨大落差。举报是正当监督权利,但权利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如果只有“轻触发、重核查、不追究”的单向流程,没有对恶意举报者的严厉追责,必然会助长举报滥用之风。
为举报乱象建立“防火墙”,要三管齐下。一是有责可追,对查实的恶意举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让诬告者付出应有代价。二是有诉可鉴,对多次恶意举报者设立“黑名单”预警机制,让任性举报无处遁形。三是有理可撑,完善失实举报澄清制度,为被诬告者及时正名、消除影响。
社会需要监督的声音,更需要守护实干的人。给举报乱象设道“防火墙”,为实干者留出干事创业的空间,向诬告滥权者亮出“零容忍”的利剑,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正当监督与恶意诬告的灰色地带,守护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姚叨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