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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方桌、几把条凳,一场关于企业施工致房屋受损补偿的听证会,就这样走进了袁州区综治中心,并在听证会后得到圆满解决。
从综治中心一扇门到矛盾听证一张桌,这是宜春市不断赋予新时代“枫桥经验”蓬勃生机的创新实践。近年来,该市持续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 解纷万家事”改革工作,构建了“市级统筹、县级实战、乡级枢纽、村级基础”的联动治理网络,遍布全市186个乡镇、2703个村(社区)的“一站式”解纷中心,让群众呼声不再悬空、让难事件件有了着落,使“有矛盾来综治中心”的理念深入民心。
就近解烦忧:“一扇门”遍布县乡村
“人没了,赔偿款必须一次性到位。”
“没钱,拿命赔你。”
当事双方针锋相对,怒气冲冲。
3月13日,高安市建山镇综治中心接到一起工亡赔偿纠纷调解申请,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赴现场稳控。连夜梳理用工关系、明晰法律责任,组织多轮“背对背”释法、“面对面”协商……3月14日下午,双方依法签署了调解书。
三年来,宜春市统筹推进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取得了成效显著:全市县级综治中心将人民来访接待、公共法律服务、行政争议化解、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服务等“多中心”集成为“一中心”,按照高频事项常驻、低频事项轮驻或随驻的原则,整合部门调解力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组团解纷服务,向上通达市综治中心,向下联通乡级综治中心;全市乡级综治中心按照“五有”模式整合力量实体运行,与信访、司法等力量深度融合,按需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心理咨询服务、“基层品牌调解工作室”等“N”个力量整合进中心,向下走到田间地头,向上对接县级中心、联动村(社区)和网格,推动资源力量下沉。
家事烦恼、物业纠纷、行业矛盾......家门口的“一扇门”,让群众就近就能解烦忧,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将矛盾风险终结在县域。
据了解,全市10个县(市、区)、186个乡镇(街道)、2703个村(社区)均已规范建成“一站式”解纷中心,6个综治中心获评省一级综治中心,占比居全省前列。
有呼必有应:“一扇门”集结千般力
“数智赋能、一体联动。”宜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综治中心通过信息平台“一案一码”,形成闭环管理,压实了属地责任、部门责任。
而在敞开综治中心这扇“连心门”的同时,宜春市还尝试在这扇门里搭起一张“说理桌”。
3月25日下午,在宜丰县桥西乡湾里村石陂组的小广场上,桥西乡综治中心请来了县人大代表、县法学会的法律专家以及县农业农村局熟悉农村土地政策的工作人员,一场关于新农村建设拆旧房补贴纠纷的“家门口听证会”正在进行。
一场可能影响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的纠纷,在这个春日的午后得到了圆满化解。
“社会矛盾听证不是简单的开会,其公信力源于专业性。”宜春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市10个县(市、区)综治中心都设有专门听证功能室,搭建了第三方中立听证平台。”
目前,由市、县两级法学会牵头组建的听证人才库,整合行业调解员1172名,从法学专家、律师、“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等各类力量中选聘专家3106名。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听证员,实现专业匹配和自主选择相结合。
综治中心“一扇门”,成为纵横集结多元力量、服务群众的枢纽。社会矛盾听证改革,更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果。
今年以来,宜春市各级综治中心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38310起,化解率达97.88%,开展了社会矛盾听证130起。
多元化调解:“一扇门”解纷塑品牌
“她要走,我不拦,但孩子必须归我。”
“我是母亲,凭什么给你?”
在宜丰县综治中心,“宜家·和”家事纠纷调解团队抓住“共同守护孩子”这个焦点,顺利化解了一场持续多年的诉讼拉锯战。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过程中,推动了群众自治的蓬勃发展和联动,形成了良好的基层治理格局。”宜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市在县乡村三级组建以专业人员为骨干、专职人员为主体、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调解队伍,成为守护平安宜春、法治宜春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袁州区综治中心,“宜居安”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与区人民法院紧密协作,联合出台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辟了“物业纠纷绿色通道”,形成“调解-确认-执行”的闭环。
铜鼓县政法各单位,联合各乡镇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乡贤能人等专业社会力量,整合了一支“帮帮团”,形成“巡回调解+N”工作合力。
城乡各地,一批热心公益、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纷纷加入调解队伍,涌现出樟树“刘钦牛调解室”、上高“家瑛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目前,全市共有302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2660名人民调解员,45个行政调解委员会,16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
推开“一扇门”,事事有人问。
摆开“一张桌”,事事依法理。
宜春市在统筹推进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工作中,取得了推动矛盾纠纷调解从“被动接单”向“主动问需”、从“坐等上门”向“主动下沉”、从“封闭调解”向“公开听证”转变的良好成效。
李井红 熊丽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