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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试点改革在萍落地

萍乡核发全市首本矿业权不动产权证书

  本报萍乡讯 (全媒体记者陈记昌)“真没想到会这么快,太感谢了!”6月9日,在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江西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银河京竹采石场工作人员王继成接过崭新的矿业权不动产权证书后连连称赞。当天,萍乡市办结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后的首笔矿业权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首本矿业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当地矿业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融合,省级矿业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改革工作在萍乡正式落地。

  作为我省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四个试点设区市之一,萍乡市将矿业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理顺矿业权管理权责、规范政务服务流程的必然要求。

  本次改革直击原有登记模式痛点,从权责划分、办事流程两大方面完成提质升级。在权责划分方面,以往矿业权登记实行一证双权模式,一本证书承载两项权利,部门职责边界模糊;改革后,当地严格落实“权证分离”要求,清晰划分主管部门矿业权行政许可与登记部门物权登记职责,实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该市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专属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核、并联办理模式,同步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精简申报材料、统一审查标准,打通跨部门业务办理壁垒。

  为保障试点工作平稳推进,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统筹部署,推动矿管科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双向联动,梳理全流程业务规范,完成人员业务培训与登记系统调试,筑牢业务落地运行基础。

  萍乡市首本矿业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顺利核发,不仅提升了该市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办事时间成本,更为我省矿业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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