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当前,小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面对丘陵细碎化地形制约、农业从业人员和经营主体结构变化等现实问题,如何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以深化改革为核心,稳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当前,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营造了良好制度环境,需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有序发展。一方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保持土地流转关系的总体稳定,维护各方合理权益。另一方面,建设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有效满足各类经营主体流转需求,规范流转居间服务,推行公开透明交易,对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实践中,注重支持小农户参与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让小农户真正成为参与者和受益者。
以示范带动为牵引,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骨干力量,发挥着引领带动小农户的重要作用。我省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7.5万家、家庭农场9.3万家,需持续放大其示范带动效应。一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高效发展。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明确差异化发展路径,引导其立足职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迭代升级,加快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运行规范高效、生产服务优质的示范性主体。二是拓展多元合作联合形式。持续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质平台+基地+农户”等契约型、服务型联农带农模式,让小农户从单纯的“要素合作、订单种植”转向全产业链参与,分享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增值收益。三是健全政策挂钩激励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探索将带动农户增收成效、风险共担落实情况纳入“云上赣农”大数据管理,作为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实施的重要依据。
以便捷高效为导向,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破解“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关键抓手。一是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便利性。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向社会化服务领域拓展,重点打造一批具备先进技术装备、集成化作业能力、绿色生产方式推广能力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种养结合等领域拓展,从聚焦产中向产前规划、产后仓储、加工运销、金融保险等全链条拓展,并加快向丘陵山区延伸。二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可得性。健全价格指导、标准合同、作业监督和争议调解等机制,提高服务标准化水平。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服务组织形式,让小农户与服务组织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降低小农户接受现代服务的门槛。三是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可持续。引导服务领域相近的社会化服务主体通过资金入股、技术融合、服务协作等方式抱团联合,组建服务联合体或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一体化服务新格局,避免无序竞争。
以数智引领为驱动,激发小农户内生发展动力。现代农业竞争日益激烈,亟待对小农户进行多维赋能,推动其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型。一是科技赋能,让现代要素直达田间。聚焦全省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加快适配性农机装备的研发、推广与落地应用。依托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业技术下沉基层、送达田间地头。主动布局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智慧农业等前沿应用场景,开发更多适配小农户的应用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小农户看得见、用得上的现实生产力。二是信贷扩面,有效注入普惠金融活水。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涉农领域信贷投放中适当扩大小农户覆盖面。开展小农户农村信用评定,健全“信用+金融”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获评主体给予政策优惠。三是平台搭建,助力对接现代大市场。健全农村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农民返乡就业创业,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打造返乡创业园等平台载体,畅通全产业链参与渠道。拓宽线上直播、线下展销、专场采购等渠道,推动小农户顺畅对接大市场。
□ 王露瑶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